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關於我的旺角

關於我的旺角(1)
回來了幾天,思路還是留在香港。畢竟四十年為家,甚麼政治分析經濟因素人情世故通通都是屁話。
因為那是家,特別是旺角。
中學與家住的公屋都靠近旺角,所以下課之後會拿著零用錢跑到那邊找少兒能進的遊戲機房,那時候穿著校服,理論上是不能進的,老闆想到了一絕招,就是在找換處預備好僅夠蓋著校章的紙頭,附有膠紙,貼在襯衫上,禮成,便可以肆無忌憚的打遊戲,還有賣枝裝香煙,進出五分鐘,你身上的煙味比得上在麻將館打了四圈。
因為都是少兒,都帶了錢,自然也有混混,龍蛇混雜,打架甚麼的一周上演不知幾多回,但那時人生得矮,跟現在一樣瘦,猢猻不敢上前線,人家干架自己當然落跑,在兩三個街口停下來,找家士多(store,即雜貨店)買瓶維他奶,看看風向便再找樂子去。  

關於我的旺角(2)
我成長的那階段,旺角已經人流眾多,買漫畫明星照片,會到信和中心,家境好點負擔得起任天堂連磁盤,便直下廣華街好景拷貝遊戲,女人街還有賣校服,路上沒有今天的空調大巴把馬路變火爐,出行一般都是坐小巴,那時候我們叫作「十四座」,就十四個位置,擠滿了,車便開,而且沒有空調,試過有一次跟爸媽去拜年,乘小巴到官塘,上車前吃了紫心蕃薯,由於車速跟現在一樣瘋狂,路況亦沒現在的好,顛簸一輪下車便原個蕃薯給吐出來,從此不想再吃這紫色的魔物了。
剛說到好景,除了遊戲,也是不少青春期男生見世面的勝地,因為除了賣遊戲,還有不少錄影帶租貸店,內容當然是西洋東瀛的各式愛情動作片,偶爾還會給錯了動物紀錄片,看罷那天便不能進食了。
關於裡面的一家租借店,對逾期不還的租客,還來記韓非子式的重罸,租帶的時候要把身份證複印,遇到落荒而逃的步兵騎兵,便會貼出大字報,附有身份證圖片,還會提上各種七言絕律,務求讓天下人皆知此客姓甚名誰干犯何事。  

關於我的旺角(3)
準備考大學的日子,在學休假很長,由於家住公屋只有不到二十平方米,卻擠了四個人,這期間,只能蹲自修室溫習。高中我唸文科,中國文學,中國文化,應用英語,中國歷史,西方歷史,單筆記都十幾個15厘米厚的文件夾,還有各種參考書。每次人走到那邊修一門課,都會像苦力一樣搬上搬下。
自修室有好幾個,離家最近的是教會所辦,情荳初開的小溫室也,不過最多妙蔓女學生的要數培正道的九龍中央圖書館,人傑地靈,不遠處的九龍塘便有名女校瑪利諾,明愛商科,真光,德蘭還有水手服的新法書院,坐那邊一天,風景之美敵得過賽納河畔阿爾卑斯山。
不過唸書時間長,由早上十時到晚上十時,所以除非特想看女生,否則都會跑到家旁的小自修室,作息定時,十時進門,立馬外出吃早點,回來十一時,至十二時中飯,再來便兩點一宜修習至四點,其他年級的學生都來了,有不少球友,他們來了,放下書包便一起到外面打籃球,打好再到士多買瓶裝可樂,蓆地坐在球場側的破爛小花園,飄著一身青春的汗,在盛夏微風中悉卒的吸著吸管看鬥牛。  

關於我的旺角(4)
球打好了,汗濕變乾,又跑回自修室。所以一般而言,我們回來,人會一個跟一個的離開,一室飄著鹹魚香,這也管不了吶,就在這氣味當中好好唸書吧你們。
兩個小時又是晚飯,剛好回去就是放《大時代》;看好再回去溫習,自修室關了便跑到書友家打超級任天堂,那是Winning Eleven的前身,好像叫做Perfect Soccer。坐下來拿起手把,再餓了回過神便凌晨一時,三個人便踢著拖鞋走路到旺角。
口袋裡只有十元八塊,但九十年代中的旺角,一樣有叫你大快朵頤的地方。現在的先達廣場,曾經是盛極一時的先施百貨雙子店之一,那邊路窄,相反本店門寬多了,於是炭燒雞腿啦,咖哩魚蛋啦,煎釀三寶啦,連即搾甘蔗汁與椰汁都有,十元八塊?現在哪怕千億家財,你都無法細嘗在鎢絲燈泡的光影下,嚙著肉汁四溢的雞腿,在小巴司機與夜歸遊人當中,享受那獨有的混雜味兒。
或者你在自己的城市早有這種感同身受,亦同樣地,應該不再復還。  

關於我的旺角(5)
用這裡的話說,我是生在一個相當接地氣的地方。
大學進了,唸浸大電視電影專業,不用罷課我都不太去上學,時間用來干嘛? 打工也好,蹓躂也成,回學校聽課嗎? 也有,但目的是跟下課的同學去唱K,九龍塘上學嘛,下課找樂子最近就是旺角。談戀愛約會前等候的地方在銀行中心Body Shop,看電影在旺角百老滙,女生逛街買衣服會到雅蘭與旺角中心,偶爾會被我強逼帶到信和與好景,吃飯沒多少錢會吃茶餐廳,打工錢出來會吃好難吃但很貴的元祿壽司,不想回家要開房便跑到碧街近油麻地的百佳酒店,吃喝拉撒都在這個彈丸之地,傷心開心都在人馬疊集中,隨著人的身影而流走。 

關於我的旺角(6)
有位信佛的朋友跟我說,一世人,一輩子,打個比方,就是一百,這一百是能量的總體嗎?是運氣是因緣還是甚麼來著呢?我掌握不好,無法好好言明,大抵就是業吧,就是你今時所做,未來會在一堵牆內反彈回來的力度吧?
我生於1974,中學留過兩年級,大學畢業於1998年,在人生最有活力的日子,整天無所事事遊遊走走,然後在25歲那一年,最好的朋友去世。在黃金時代之中跌入老鼠溝,看著身邊人認真工作與戀愛,自己便沉在失掉知己的傷痛中,有地方去時,會紙醉金迷,會把妹子會瘋狂喝酒會吃會喝把信用卡刷爆,沒地方去時,一個人就呆在洗衣街中旅社側的一家老茶餐廳,名字叫做南豐。  

關於我的旺角(7)
是這樣的,如果有上輩子的緣份,我跟阿堂應該是情人。
不過,不巧的是,人世間前世今生早定好,我認識他的時候,是1995年的初夏,因為考好大學試了,等成績出來,那總得找點事幹對吧?然後就在尖沙嘴彌敦道的一家冰淇淋店打起工來,制服巨醜,還有小朋友叫過我姐姐!!他呢,是兼職的,看就是一個小混混,動作也很劉華,因為他的偶像就是劉德華,所以每每下班的時候,同事們去K歌,都是他演唱會的時間,坦白說,他唱歌比劉德華好聽多了。
在短短兩個月內變成好友,吸煙的習慣是那時候開始的,當然是這樣子互相影響啦。
可能是年少輕狂吧,這陣子的時間內,他已經因懷疑偷竊與跟人打架上過法庭了。聽這種,你總少不免覺得這人不是甚麼好人吧,不過他就是這樣子,能夠在一小時前用煙灰缸把人家的頭狂敲至要到醫院小住幾天,卻又能在下一個六十分鐘,回到店內躲倉庫為自己剛失戀痛哭失聲。
我就在店門清潔,聽到男人在門內深處抽泣。  

關於我的旺角(8)
那時候還不算熟稔,只是聽到聲音你不能置之不理,只好逕直走進去。於是那個夏天便在各種廉價的煙酒與哭聲中過去,年青人的友誼亦在種種打開心扉中建立。
然後呢,我考上了大學,放榜那天拿好成績結果,跟父母親報告好,便坐巴士到這幫當時最要好的朋友中,他們的表現,比家裡人要開心,亦以阿堂最興奮:平 ,我終於有一個大學生的朋友了!
其實我並不知道他這話的主體是因為自己,還是因為誰,總之我沒想過有人會因著我進大學而感到快樂,我們還在那裡把店關了在冰淇淋店弄起火鍋來,那時候,真的很快樂,這個沒有主體客體之分。
我唸電影電視,有兼修過攝影,我去拍照,會找阿堂相伴,有時他也會主動提出一起拍照的要求,他家住上環,有時會由上環一直用走的到堅尼地城,而後轉小巴到旺角夜宵,跟著會發神經的再坐「亡命小巴」走入元朗的鄉郊,又或者坐車到當是人煙渺渺的東涌拍照,途中會幹掉很多青島,然後第二天把膠卷沖印好,發現我們都拍了一堆印象派的影象。
那種無邊無際,也真的很快樂。  

關於我的旺角(9)
大學年代,由於家境不算很好,能打工,便去,有一回去了電影公司打工,當了個小助制,制片要求一家老房子,我便挨家挨戶的扣門相借,當然也會租用的小錢給到戶主。
走遍了九龍城的各家唐樓,四、五還是六、七道直街,沒保安不會被罵被打的樓房,都一一進去,幾多幢唐樓? 記不起了,但下午時份有人開門相應的,要不是老人,要不是背著孩子的太太,過程中聽得最多的人是髒話與沒興趣,沮喪之情慘於向女生表白之後,然後對方挖塊鼻屎揩在你臉上一樣,總之就得把臉皮厚度提升,甚麼花言巧言都用盡了,也許就是那段日子煉成了獨特的泡妞技巧了吧。
堂不用到婚紗攝影棚當助手時,會跟我一起走,走累了便去吃點甚麼,那時當個助制才只有5000塊錢,早知如此便應該跑去做地盤工,我跟堂說。  

關於我的旺角(10)
堂一臉狐疑,問我:你為甚麼唸電影。
我說:我以為不用讀很多書,結果比我想像中的,讀的還要多。
堂聽我回了這話,沉吟良久,好像打擊到了他的期待,我也不好說話,那頓下午茶,從靜默中結束。我們繼續了沒走完的唐樓,那天晚上,我跑到他家那邊,如常的干掉好幾瓶青島。他突然拿出一本聖經,問我你以前為甚麼受浸禮,現在卻不再信上帝呢?
帶著醉意,給他這樣一問,給殺個措手不及,突然想起了傳道書的一段,我回他: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撕裂有時,縫補有時。你懂嗎?
說了,我才想起堂以前是打架泡妞的小混混,現在有正當職業,也開始想到信仰,這是怎麼來著呢?莫非真的是神的榮光灑滿大地?
那一晚,我回家後做了久沒做過的晚禱,然後,那是最後一次向上帝禱告。  

關於我的旺角(11)
畢業後做過娛樂記者,當過編劇,都是三個月一輪換,全部都沒有待很久,後來跑進TVB當劇組助製,第一齣有份幫忙的電視劇,是《刑事偵輯檔案4》,主角是陳錦鴻與古天樂,那時候古仔讓我知道,他人不壞,保時捷好快,Prada的外套畢挺如新,而且他都愛看漫畫,為了讓他乖乖看劇本,我會先把新一期的池上遼一《英雄本色》跟他交換,作為早點背好對白早點開拍的條件交換。
在開工不久的一天休假,我用走的從何文田的家,沿培正道走向旺角,眼皮一直在跳,就在培正道與窩打老道的交界,那台諾基亞8210響起,電話那頭是江展能,是我跟阿堂的共同朋友。
原來那天,惡魔在微笑
展能用他如常的語調說:「阿堂住院了。」
「又打架嗎?要保釋嗎?」我問
「不,給火燒傷了,挺大鑊的(嚴重的)。」
他話跟平常一樣平淡,只是最後告訴我是廣華醫院時,語速比平常快,我知道,事情不好了,那時是1999年的2月初,我掛掉電話,改變了方向不走進勝利道,90度的轉彎沿窩打老道直走過了染布房街,抵達旺角的廣華醫院。  

關於我的旺角(12)
在收到電話前的幾個小時,阿堂如常地把婚紗影棚的膠卷拿到太子聯合廣地地下的一家沖印店,那時好像當了兩年攝影助手吧,多久我記不住了,就在那段時間,終於跟一個他喜歡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女生談上,為甚麼往前會跟他一起跑進元朗郊區拍照,就是因為那女孩住在那頭,他希望獲得類似於呼吸著同一股空氣的親和感吧。
那天早上的具體情況,我都是在電視上和現場警員向家屬交待時,道聽塗說地知道詳細。
他那天一如往常束起到脖子的長髮,穿著格子紋的紅色絨布襯衫,深愛的,也因為經常穿著,弄得有點殘破的Levis 501牛仔褲,還有一雙最經典的Timbleland工人靴子。
聯合廣場是一家很小的商場,共三層,有賣電玩,漫畫,但同時也有不少女裝衣飾,當然也個年代,都有盜版光盤A片之類的店在,商場內走廊很窄,應該闊不過一米五,店都很小,最大的應該沒有十平米,而沖印店就只有三平米大小的長形店舖,窄的那邊對著走廊,正對著對面的盜版光盤店。
那時堂背對走廊,在跟店員閒聊,後面突然有人拿著土製燃燒彈,就是用棉絮插在青島啤酒的瓶子,注了汽油,上面點了火那種,跑到盜版光盤店前囂喝,期間,手滑了,在走廊爆出火球,火便往兩邊的店逃竄,阿堂在那一刻變成了火人,只有他深愛的牛仔褲與工人靴保護了他的下半身。
聽說他倒在地上翻滾了好一回,由於老商場滅火設施不足,途人想上面幫忙都愛莫能助,只能一邊無力地用布拍打他,一邊聽著他叫得響的震盪在窄小走廊中,救命的哀求。  

關於我的旺角(13)
我已經忘記他初進院時,是住在外科還是甚麼科的病床了,也忘記在他邊上圍著的是甚麼人,身上好像做了一些簡單的處理,看來未有立即進行手術。其他人面色不好看,我亦不敢亂講話,看到旁邊有醫護,便隨便抓個問,他答我,這是三級燒傷,燒傷的面積,佔身體的八成。
八成? 三級燒傷? 甚麼跟甚麼呢? 沒頭緒,只能從肉眼看,本來略長的頭髮燒焦,髮尾的部份鬈成一團,毛毛的,暗啞而沒光澤,面發紅,頭顱看上去也變大,前額有點褪皮,皮上翹起的邊緣帶著灰黑,身上都裹了紗布,手指看得見,狀況跟臉部一樣。
堂在那邊呻吟,說出了極爛的電視肥皂劇演員般的台詞。
「讓我死掉吧。」
大家異口同聲的說,沒事的,捱過去吧,能好過來的,我也有跟著說,然後一幫人走到醫院後面的廣華街抽煙,說來,我那一刻還未掌握到這是怎樣一回事,還是覺得世上所有事,都如那種爛劇一樣,會是人間大團圓。  


關於我的旺角(14)
我一直搞不清,為甚麼有些人可以丟個土製燃燒彈都可以打滑?還蠢得把自己的腿都燒傷了,還給抓了送院,到底是誰家的黑社會招來這種廢物去衝前線,還是那個黑社會本來都沒事兒好做,只得賣賣盜版,卻敵不過對頭,一時惱羞成怒便隨便找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未成年混混,來個廖化作先鋒,連運毒呀,搞賣淫呀都處理不來?
要知道那時候旺角的黃色場所盛極而衰,本來都在砵蘭街那頭的,結果就是因為朗豪坊平地而起,連原來的雀仔街,都給埋在那座與旺角格格不入的巨大怪物肚中。也有可能是這個原因,在朗豪坊興建前後,那種我們叫馬檻的色情場所,從默許之地的砵蘭街上海街,倒灌出來,奶路臣街西洋菜街南一大片地方,上樓書店的樓上,民居住宅的隔壁,會生出一個黃色招牌,或者一個紅色燈管,會寫上諸如「內有靚女 $350」等大字報,這樣子亂了,當時還是為市民服務的警察,便大舉的掃黃,不記得搞了一年還是半載,把那些兩後春筍踩得死翹翹的。
然後,這種混混不少在這段時間消失了,可能到了澳門,可能到了廣東省,這我實在不太了解,總之是經過了一波「人才流失潮」,然後就在那個時候,淨下這種智商是硬傷的滑手小混混畫虎不成,不只類犬,還累人害物傷到自己。
不就是一大個白痴了嗎?  

關於我的旺角(15)
這種小混混後來變成怎樣,都不太重要了,有可能對他來說,一輩子唯一一次為世所知,就是他手打滑的瞬間,然後就如Andy Warhol所說,他把他唯一一次成名的十五分鐘機會都用掉。不管怎樣,那人給關押著的平行時間內,也有另一個人因他而讓人認識,而且一個月後,還再多給報導一次。
後來,阿堂在廣華醫院住了一個月,我也第一次明白從生到死是怎樣的一回事。
媽媽說,我出生的那一年那一個月份,香港大旱災,在極端的天氣與四天才供一次水的情況下,在廣華醫院出生,旱情聽說持續了一段日子。真的不知道一個剛生來的寶寶是怎樣在這種狀況之下活過來,但既然能活到現在,應該對上帝而言,我作為存在還算是自有價值吧。有一段時間,我為了認自己更有存在意義,還挺沉迷自己是來到世界時,有種魔星託世的預兆。
是預兆嗎?我覺得沒有必要把阿堂離世的最後地點,與我到來的地點聯繫起來,畢竟在市區就兩家大醫院,不是伊利莎伯醫院,就是廣華,太沉醉這種命定的事,你們都要把我看成是邪教份子了。
雖然在心底裡,我還是搞不清楚,這當中有沒有如蝴蝶效應一樣的關連。  

關於我的旺角(16)
在這一個月內,相信也是我往來清水灣電視城與旺角最多的日子。
在做製作前期,就是讀分場,看劇本,列出演員清單,排期與找臨時演員,各場口的道具,分好廠景,即影棚內拍攝,還是外拍,在羅列出重要道具,與道具組劇務組服裝組各種交涉,新來的助制與工作了十多年的老油條,如何交手可想而知,那怕你一心想要做好,都不一定可以搞得定,更何況是心裡有事,有所記掛的人?
前期製作還好,回辦公室填單子,把要弄的都弄好,下班便往廣華醫院跑,剛開始時阿堂還住在大房,邊上還有人,進去時就像影棚內的醫院陳設一樣,供氧的,心電圖的,各種吊針,尿袋,放大便的,他睡在那邊,還能痛苦地呻吟,聽說第二天要從大腿那邊割點健康的皮移植到重度燒傷的地方,就是前面說,三級燒傷的,即燒至真皮傷及肉體的部位,調侃地說,就是熟了的地方。
那時候才注意到,他沒有躺平,背後給一個網狀的圓拱形物體頂起,手往上,各邊五根手指從指頭直插了一根鐵枝,好像手掌內有另一隻手撐起了手掌,目的跟前面說的相同,就是不讓燒壞了的皮黏住其他的皮與衣物,看到這個場面,眼淚自然的流出來,也想到了昨天他在叫的那句對白。
第三天到那裡,殖好皮,人陷入昏迷了。  

關於我的旺角(17)
我一直以為,人的生死,就如黑白,要不生,要不死,後來大學修習攝影,才知道黑與白之間的灰,層次多得我無法言喻。
每天從當年的清水灣電視城到廣華醫院之間往返,進醫院把眼睛哭腫,回到那邊拍片,成了那段時間的一種生活形態,我本以為這種形態會維持一段日子,還招得當時女友問我,其實你是不很愛阿堂啊?
那一問,我確是語塞。
我沒想太多,也沒必要深究,我只知道我的好友危在旦夕,心裡也準備好了,只是不想面對可能發生的這個現實,就在這種狀態下,人會對自己的感受愈敏感。
阿堂在殖皮後,有好幾天醒過來,清醒的,能說話,而且比想像中樂觀,沒再說如爛TVB劇中的爛對白,能吃的時候,也會吃一點。我知道,上帝就是會玩弄人,你媽的這玩笑也開的太大了吧。
我跟上帝說,我這輩子都不會再禱告了。

  關於我的旺角(18)
當然,人生如戲,有些部份你都猜得出來。阿堂在清醒了幾天之後,便又一次步入昏迷,他身上的殖皮,感染了細菌,壞血隨靜脈走,身體狀況變得很糟糕,其後,給移送到深切治療部,過了一周,壞死的血向下流,積累在小腿以下的一段,於是醫生以保住性命為前題,把他膝蓋以下的部份給鋸掉了。
如果人生的幸運與苦難是相伴而來,那麼阿堂在這一個月之前是有多幸福呢?在他出事兒前,找到了理想的工作,開始思考人生的問題,跟我談信仰,談哲學,白馬非馬甚麼的,無所不談,也跟他喜歡的,住在元朗的那位女生在一起,她是乖女孩上班族,也是據我所知阿堂談過的人中,最不一樣的,起碼不是泡吧泡到天昏地暗的那一型,生活規矩有時有候。
看來一切都在正軌上,他這一年21歲,作為一個人,在法律上剛成年,剛可以投票,一切應該是剛剛開始的。  

關於我的旺角(19)
電視台的工作開始變多,阿堂亦一直處於昏迷的狀態,就像你做為人,成長過程中,總有膠著處,深陷泥沼,步履艱難,起碼在那兩周,反覆經歷高密度被人罵個狗血淋頭的助制工作,同時用跳了時空一樣的心境,看著一個人慢慢走向死亡,覺得原來所有都是虛空的,特別不可靠。
有一天,工作的當兒,收到他女友的電話,說阿堂醒來了,但都在胡言亂語。我懂了 ,書上面讀過這是迴光反照。我那天沒有慌忙,如常的坐公司提供的巴士,坐到彩虹地鐵站換地鐵到旺角,慢慢的沿著最浮華的奶路臣街一直走到登打士街,轉左經家樂商場,直走,路過奇臭無比的垃圾站,從廣華醫院的後門,爬樓梯的上到四樓的深切治療病房。
進去,只有阿堂的女友坐在床沿,應該人是在一直跟阿堂講話的樣子,人特別的憔悴,斷斷續續的抽泣,我逕直走到阿堂面前,他望著我,一臉狐疑,我問他:「堂,你知道我嗎?」
堂答我:「你......是中國醫生?」
我那一刻,失笑了。
我不知道是甚麼原因我會笑起來,反正後來,我明白我笑啥了。

關於我的旺角(20)
喜怒哀樂是感受的反映,本來很直接的,你所感你所受,直接投到臉上,但原來,還有過濾過的,還有兩種意義的,還有表裡不一的,還有哭笑不得的,還有心走到盡時,投映出來失靈失效的。
看到那張滄桑的廿一歲的臉,被剝奪了的活力與希望,連雙腿都給拿去,用失常的眼神問了你一句這樣可笑的話,面對所謂造物者設下的即興喜劇,你不笑簡直對不起總導演的心思。
我就這樣在瀰漫一室抽泣聲的深切治療病房,呆了兩個小時,一直思考著要錯亂成甚麼樣子,才可以把我們的交情磨滅成中國醫生,磨滅至殆盡的可能性。
醫生說,殖皮排斥與壞死,產生了毒素,此前先入血下至兩腳,現在流到大腦,他們會嘗試再換皮,希望止住這個狀況。
我不記得自己有沒有說出口,但就是強烈地聽見:不如算了吧。這是自阿堂進院時第一次萌生的念頭,而也清楚明白,面前這個阿堂,已經不再是他的本相了。 

關於我的旺角(21)
我企圖想像在腦內毒素是怎樣在沉默中爆發,又如何讓人在沉默中死亡。毒素是紫色的嗎,是青綠色的嗎,還是黑色的?是黏稠的還是稀釋的?
如果從表象看,應該是黑色的,濃度也相當高,阿堂這一下醒來,沒過多久,又陷入昏迷,而且大家都明白,這雙眼再合上,以後都再看不到他睜開眼睛。
在離他死去的1999年3月3日,我都在錄影棚趕拍《刑事偵輯檔案4》,說來當時的兩位上司真是無限包容,在阿堂出狀況的這一個月以來,特別是他截肢後的時間,眼睙總是莫名奇妙的湧出來,然後我上級的助製,都會默默把我擱下的工作做好,等我情緒緩和時,再跟我交待好應該如何去做。
3月3日的凌晨,在影棚的控制室內,導演指揮著FM,交待攝影師如何進行鏡頭調度,我與上級助制在旁紀錄鏡頭與拍攝進程,然後電話響起,江展能來,那邊的他已經不能說話了,我知道了,上級的助製看見我的臉,揚揚手,我便哭著飛奔離開電視城,坐的士趕赴醫院。  

關於我的旺角(22)
其實一直不想把「哭」寫出來,因為這個字帶來低俗的催淚成份,我不高尚,這看就知道了,但同時,我不想把旺角、阿堂低俗化,一地一人,既市井,卻又高尚,既接地氣,卻又自有個性,亂中自有序,這跟很多我到過的地方不同,也跟我交過的很多朋友有別。
但就因為這樣,特別是因為你要失去這碩果僅存的,眼睙會洶湧暴至,在去程的士上,已經停不住,到埗,電梯打開,關上,再打開,朋友都在,都在哭得呼天搶地,看見這情景,臉抽搐的更厲害,未進病房前,面前所看的,都矇了。
進去,堂的雙親企圖交待他甚麼時候離去,這怎麼還說的來?房間人很多,他繼續躺在那兒,身體還暖的,對啊,還暖的呀,你媽的甚麼中國醫生還不出來救活他?
不過,我終於敢摸著他那插了鐵枝的手,掃掃他的臉,按按他的胸口。我抓緊他的前臂,這是第一回吧,伏按在他胸前,哭到整個人處於一種缺氧的狀態。  

關於我的旺角(23)
那種突如其來的缺氧狀態,維持了好一段日子,大抵有半年吧,就是會坐著坐著想起往事然後突然哭起來。這段時間,相互支持著的,是本來不能稱得上熟悉的,圍繞在阿堂身邊的一幫朋友,當然,隨著時間過去,這幫朋友亦各自回到自己的角色之中。本來就不算有很深厚的交集,卻因此緣聚因此緣散,注定這回事,我還是深信不疑的。
及後繼續有往來的,就只剩下展能,阿堂親人不欲火化讓他再受一次苦海,執意要用土葬,這點大家都贊成的,他家境不算很好,朋友們都為他新死後事張羅,不過,彼此都煎熬了一個月,還能撐得住多久呢? 偶爾會喝喝酒唱唱KTV,全部都成了悼念會,都唱阿堂生前會點播的歌,一切的一切,變成了最尋常的節奏,後來的後來,有人因為他的離相識而結合,有人在這樣年輕的日子經歷死亡而改變了人生觀,我年紀算同儕中最大,阿堂出殯前後,是我25歲的生日,25年前我來,25年後你走,在同一天裡就這樣交錯著,這個25歲,就定格在世紀末的晚春初夏之中。我希望,有一天重遇那年的自己,好好的安慰他,好好的抱著他,讓他免於傷心,免於日後白走的往後15年的冤枉路。  

關於我的旺角(24)
在出殯那天,大家反而把這件事情都消化了,阿堂的遺體一如一般香港人的喪禮,放在一幕巨大玻璃的內間,你可以走進去,看到他躺在那裡,穿了壽衣,化了粧,切斷的腿給弄了條不知甚麼的,讓看起來完好如昔。應該是希望大家送別時心能寬慰一點,我瞪著那個部份,看了良久,再從下而上掃視了一遍,眼窩的部份,都乾枯深陷,臉頰形容也是暗啞,這都能透過那慘白的粧容下隱隱透出。
大殮時,道士進來囂喝,破地獄吧,圍著紙紥奈河橋跳來跳去,往地上扔下甚麼,就是一團火,跨過火,嗩吶銅鑼聲混雜,突然幻想到阿堂受災當天,不忍看下去,後面一直垂頭,直至禮成後,大家跑到外面抽煙,噓了口氣。
那天晚上陪伴著守夜的人,為數不少,分了幾批各自做事,有幫忙摺疊紙元寶,也有去化寶的,我挑了後者做,畢竟向來手不巧,破壞比較合我個性路子。到了萬國殯儀館的後門,那裡有一個很大的鐵皮爐,我把奈河橋啊,大宅啊等扔進火海,然後要大叫「洪慶堂,收嘢(禮)啊!」叫聲與火光搖曳,能收到嗎?人間已經分配不公平了,陰間也是曾經的人,應該好不了多少吧,然後繼續叫著,看著火舌吐信,灰飛漫天。
回到大廳,進到內堂,殮間無人,再一次端詳那遺體,站著如例行公事般哭了半小時還是一小時,便找地方坐著休息。 

關於我的旺角(25)
第二天早上,我們跟阿堂作別,他那時葬在將軍澳的華人永遠墳場,入土時每人灑一把泥,哭別了他,工人最後把土地舖平,突兀的在混凝土路上,有一片棕黃,站在墳前,眺望遠山是對海的柴灣,看得到對面的歌連臣角墳場。
香港的墳場,都依山而建,新建的墳地都是政府租出的,像阿堂那個就是十年期,遙相對望的故人們,會有所交流嗎?反正不用走的吧,應該吧。
十年之後,我們又來了,很久不見的人兒,聚在這裡,聽他們說,其中有一個朋友叫波仔,也身故,腦癌的,早些年便走了。本來人都脆弱,本來我們就不堪一擊,迢迢路遠從輪迴的路上走到現世,一個人從閉眼經你媽媽的陰道掙扎出生,直到護士打你屁股的一瞬,才與這世界建立起關係,然後,一個人獨自面對各種喜怒哀樂,你捫心自問,跟你能交流的人中,有真的能直接走到你靈魂深處,徹底的明白你所想所感的每一個骨節眼嗎?及至你要離去了,有幸閉眼便去,還好一點,但打從你閉眼蓋館長埋黃土,筋肉腐敗衰朽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也是一個人走去的,在暗無天日之中,回歸大地的一種儀式,當然,也是你獨自在那邊分解,靜默的。
就這樣,毫無預警下,阿堂的脛骨出現在眼前,我摸了一下,覺得這當中沒有任何隱喻在,沒有任何氣息在,朋友中有人垂淚,但基本都是很平靜,呆看著那堆骨頭運到準備火化的車上時,聽到輕聲一句,我們都會如此。
到底誰還會追求不朽這麼傻:不朽,叫人記著你,就如我在寫阿堂的事情,卻附帶著不保留的,連情感意志甚至骨頭都巨細靡遺寫出來,一點隱私都沒有。  

關於我的旺角(26)
關於不朽,沒有人比米蘭昆德拉說得更好,那我就打住吧,不如你看看他如何把康德與海明威兩位諷刺成可笑滑稽的不朽人兒便好了。
是的,故事都說到尾聲了,在阿堂新死後半年,我沿著當日走過的路,逐一尋索過去的回憶,回憶這回事,還是會沉澱然後變形,就算同一街道同一山路同一道風景線,還是會透過遙遠而來的感受刻印到面前,然後幻化成今日你看得到的模樣,這目前的,其實也不真實,真實的到底是何時呢?
所謂當下,最難掌握。我走遍了上環西環,由他住的文咸西街一直沿皇后大道西,抵達吉席街士美菲路,當中有他身上殘留的海味味道,有老房子的獨有的霉木味,窄小馬路夜晚,旺角至西環的亡命小巴高速飛馳殘留下來的汽油與燒輪胎的味道,從西環屠房上山,一直走到東華義莊,沿路下坡落到大口環,在那沿防坡堤平行而建的小路一直走過去,沒有辦法釐清記憶與真實,就連剛剛走過的路,都沒法好好記住。
這路段我一個人行走,有時也會帶上那時候的女朋友,又或者是展能,但還是一個人的時候比較多,由於大口環太遠,這個如悼念儀式的行程,多數都會在西環尾作結,在那裡,我會跳上小巴,回到旺角,下車之後,我會坐在洗衣街中旅社旁的南豐餐廳。
進門總會有認識的人打照臉,那裡廿四小時營業,在內心空盪得只有回音的日子,這裡是一家喧鬧的避難所。
完